文/图 张卓钰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环城高速公路运营安全,根据此前环高公司上报观山湖区政府、安监部门
《关于提请协调治理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违法、违规现象的报告》(筑环高司报〔2015〕89号)报告内容,2015年9月1日,环高公司积极配合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观山湖大队金源社区执法队及白云路政执法大队,对观山湖辖区内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桥下违章、违法建筑进行现场摸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等相关规定,桥下及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属于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现场摸排,将观山湖辖区内环城高速公路桥下违章、违法建筑进行了有效的梳理,为下一步联合打击行动扎实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环高公司供稿)